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城市垃圾產生量快速增長。這導致許多城市垃圾處理廠超負荷運轉,設施能力不足問題愈發凸顯。因此,業界也達成共識,要實現垃圾的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最關鍵的是做好垃圾分類。?隨實際上,我國從2000年開始推廣垃圾分類制度,屬于起步早、走得慢,背后的癥結到底在哪里?
一、國內可回收垃圾分類情況
1 垃圾分類處理觀念存在問題,認知不夠深刻?
對于城鎮生活垃圾的處理,我國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但對于垃圾分類的重要性的觀念,政府和人們都存在不足。90年代,國內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混亂,作者小時候所在小區就存在垃圾亂堆亂放無人處理的情況,氣味難聞,擾亂了正常生活秩序。近年來隨著政府統一規范的發展,集中處理已成主流,亂堆亂放早已過去,市民樂于接受現狀的變化,對于垃圾集中處理的情況鮮有了解。而由于中國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各級政府對于垃圾分類回收處理這種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但成效不是立桿見影的工程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
2 垃圾分類處理外部條件缺乏,分類難以實現?
垃圾分類處理需要的除了意識,還有外部條件的支撐。走訪的市民均表示未能垃圾分類是由于無分類環境所致,市民即使分類堆放,集中回收的城市垃圾收集系統也會將垃圾統一回收,失去了分類堆放的意義。政府方面,由于城市區域大、人口眾多等因素,垃圾分類收集存在著各種困難,需建立一系列完整的體系,這對于發展中的政府是不小的開支,也使得垃圾分類回收實現的難度較大,難以實現。?
3 垃圾分類處理法律規范空缺,無可依據標準?
我國在垃圾分類回收方面仍處在起步階段,九十年代末,我國才開始建立相應完善的垃圾回收系統,實行垃圾袋裝化,撤消垃圾箱采取“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初步完成了對于生活垃圾的處理,距離完善垃圾分類回收還遠遠不足。現階段關于生活垃圾的處理主要參考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關于垃圾分類,自2009年施行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是一部專門應用于垃圾分類的法規,但僅僅限制了電子產品,各級政府頒布的地方性條例也存在著政策不清,實踐難以執行等諸多問題,相比于日本《家電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大量與垃圾減量相關的法律,甚至是打開垃圾回收袋確認垃圾分類情況,不符合就打回原地拒絕回收的嚴格要求,我國相距甚遠。從立法方面垃圾分類就無從談起,實踐更只能是紙上談兵了。?
4 垃圾分類處理學術研究較少,技術標準不足?
日本垃圾處理系統的完善,這個很多人有所耳聞。日本對于垃圾分類處理的限定近乎于苛刻,每種廢棄物應歸于何種垃圾,每種垃圾應當何時堆放在何地,處理什么樣的垃圾應繳納多少垃圾處理費用等等規定數不勝數,有效的解決了垃圾分類回收方面的問題。這都是學者、政府通過長期研究、討論得出來的便于實施且切實針對國情的解決方案。我國地域遼闊,不同的地區風土民情不同,垃圾產生情況也不同,照搬一個模式顯然是不顯示的,但我國對于垃圾分類方面的研究卻少之又少,大多數學者討論更多的是日益嚴重的大氣污染,水污染的解決處理方案,對于垃圾處理這種污染產生源頭的分析明顯不足,急需人們更多的關注。
二、境外可回收垃圾分類成功經驗?
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先進國家早在二三十年前就已經開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利用,在實踐中積累了頗為豐富的經驗,值得借鑒。其成功經驗包括:?
(一)制定科學、清晰的垃圾分類方法?
垃圾分類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比利時將垃圾分為紙張、紙箱、塑料、金屬包裝、玻璃以及無回收價值的廢棄物等幾大類,日本則將垃圾分為可燃、不可燃、大型垃圾、其他垃圾和電子垃圾。再如我國臺灣地區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廚余和其他垃圾。無論垃圾如何分類,其最終目的都是從垃圾中分離出可以循環利用的物質,對這部分物質進行回收、加工與再利用,從而實現垃圾減量化。因此,這些國家或地區往往依據自身垃圾處理技術與能力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垃圾分類方法。?
(二)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費制度?
垃圾的收集、運輸與處理需要耗費較多的人力與財力,依據“誰排放,誰付費”的原則,許多國家和地區實行了按照垃圾排放量多寡收取垃圾處理費的政策。例如美國、日本以及臺灣地區等均施行垃圾費隨袋征收政策。居民丟棄垃圾時必須使用政府指定的專用垃圾袋,按照垃圾袋的大小進行付費。??